文章播报
各村、有关单位:
现将《海盐县澉浦镇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澉浦镇人民政府
海盐县澉浦镇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
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海盐县《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盐消安委[2014]7号、盐安委[2014]9号、盐消安委办[2014]17号)要求,结合我镇重点区域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十打十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等工作,现就本镇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摸清劳动密集型企业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彻底整改火灾隐患,纠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明确和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集中区域的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治理范围和重点
各行政村、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海盐县《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盐消安委[2014]7号、盐安委[2014]9号、盐消安委办[2014]17号)明确的专项治理范围和重点组织实施。
(一)范围。生产主要依靠大量使用劳动力、对技术和设备依赖程度低,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制鞋、纺织、制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
(二)重点。1.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2.采用液氨制冷的企业,氨设备和管道的设置和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3.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4.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5.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6.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7.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8.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9.规模较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是否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10.企业使用的建筑、场所是否依法办理有关行政审批手续。
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建有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是否组织开展训练。
三、工作步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