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局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项目招投标管理,切实加强对农业产业建设项目立项和惠农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力度,根据盐农党委(2015)2号、农经局2015年十大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要求,经研究,现就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物资采购)项目招投标管理
对原规定经批准可不公开招标的建设项目(主要涉及10万元以下的小型工程建设及维修项目和1至5万元的物资采购项目),除按要求提前填写好审批备案表,同时各科室站所还必须提供不少于3家有资质的(或经局招标办同意)施工单位,根据项目实际要求,以竞价、协商谈判或政府招标核定折率等形式确定最终的施工单位,做到货比三家、价廉质优。局监察室将共同参与项目确定的全过程,确保项目过程公平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