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行政村、有关单位:
为减少全镇居住出租房和“多合一”场所火灾事故,提升两类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从而解决“用电设备多、可燃物品多、人员居住多、疏散出口少、消防设施少”等问题。根据盐消安委[2015]2号《关于开展全县“三整治两增加”消防安全整治》要求,澉浦镇决定从2015年4月22日至2015年12月31日集中开展以“用电设备整治、可燃物品整治、人员居住整治、疏散出口增加、消防设施增加”为主要工作目标的“三整治两增加”消防安全专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整治和消除一批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澉浦”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力争今年现有居住出租房和“多合一”场所和连片违章搭建厂房得到有效整治,不再产生新的隐患场所,实现“用电设备严格限定、可燃物品管理规范、人员居住安全有序、疏散出口符合要求、消防设施配备到位”的工作目标。
三、整治重点
(一)流动人口聚集的居住出租房屋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
(二)在既有厂房、仓库中设有员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活动,并存在火灾隐患的“多合一”场所。
(三)存在违法连接相邻厂房、搭建空中连廊和简易棚等占用消防车道、占用防火间距、扩大防火分区的集中连片违章建筑。
四、整治步骤
本次整治工作从2015年4月22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为期9个月,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2日-30日)
各行政村、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适合本辖区具体情况的“三整治两增加”消防安全专项工作方案并明确相关整治措施。要通过标语横幅、宣传资料等途径和形式,将整治工作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情况向社会发布,取得人民群众对“三整治两增加”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积极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和举报,对举报属实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镇举报电话:派出所86583156消防工作站86565161)
(二)排查摸底阶段(5月1日-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