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
《澉浦镇2015年度畜禽养殖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澉浦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7日
澉浦镇2015年度畜禽养殖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澉浦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养殖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共海盐县委、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通知》(盐委发[2013]13号)、《海盐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规定》(盐政办发[2013]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5年度全镇实现畜禽养殖场(户)全面退养。
二、工作重点
根据《海盐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规定》,加强养殖准入审查、监管执法、污染治理和分类退养,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减少养殖总量
占有基本农田的畜禽养殖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退养并拆除养殖场所。
(二)开展集中拆除专项行动
对于限期内未自行拆除违章畜(禽)舍的,按照先禁养区、后限养区,先重点区域、后一般区域,先党员干部、后一般群众的顺序强制拆除。对新搭建的违章畜(禽)舍一律予以强制拆除。对未按规定处置死畜禽及其产品、直排或偷排养殖污水等违反养殖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5年6月20日前)
根据县统一部署,组织力量,开展集中调查摸底。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6月20日前)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镇、村两级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7月-8月底)
8月底前签定退养协议并完成退养。对拒绝签订退养协议或未按要求执行退养协议的养殖场(户),实施强制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