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海盐县天然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审查海盐县于城镇CNG临时供应站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盐气综〔2015〕2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公司委托编制的海盐县于城镇CNG临时供应站项目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盐县于城镇CNG临时供应站项目。
二、项目选址、建设内容和规模
该项目选址于海盐县于城镇八字村,租用浙江麦克斯科技有限公司西南角闲置地块,新建一座2000N m3/h的CNG临时供应站,主要用于满足浙江麦克斯科技有限公司在内的于城周边片区的用气需求。项目用地面积为2.18亩(1455平方米),建造临时辅助用房建筑面积为43.3平方米,设置相关用气设施,同步建设相关配套工程。
三、公用工程及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