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嘉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嘉委办发〔2014〕61号)和嘉兴市新居民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新居民管理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嘉新居民领〔2015〕1号)精神,为确保我县新居民数据真实准确,现就新居民数据监测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职责
各镇(街道)要牢固树立“信息质量是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的生命线”,高度重视新居民基础信息登记工作,不断强化职责意识,加强排查登记力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实”,有效服务政府决策和现实斗争的需要。
二、建立每月统计分析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