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7号)、省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浙交办〔2015〕116号)和《关于开展2015年全县交通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嘉交安办〔2015〕5号),结合我县交通实际,现将2015年全县交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二、活动时间
2015年6月1日—6月30日。
三、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肖雪林副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运输安全科、法制科、人事科、局工会和县公路段、港航处、运管所、质监站及检测站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科。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活动的开展,定期通报活动进展情况。
四、活动内容和要求
(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大力宣贯新的安全生产法,举办事故案例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事故反思会等活动,达到以事故推动安全工作的目的。
2.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每年6月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交通系统要重点宣传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发展理念;宣传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水上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深刻内涵,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3.营造安全文化。组织参加县安监等部门联合开展的安全生产演讲比赛、摄影比赛等活动。开展“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岗在行动”、“系列平安”等创建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有奖竞答活动。
4.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开展交通运输应急预案演练,加强预案管理,提高企业、单位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
5.开展打非治违活动。集中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水上运输、在建工程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总结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以广场宣传、安全检查、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公益宣传、法制教育、应急演练、集中执法、安全培训、摄影比赛等活动为载体,在人员密集的车站、码头、港口以及工程工地等主要场所,组织一些规模和影响较大、交通特色明显的群众性活动,突出“平安交通、人人有责”的主题,营造安全发展、人人参与、重在预防的社会氛围。各工会和青年团组织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宣传工作,要集中报道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掀起职工和青年团员学习、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的高潮。
(二)推进安全生产专项工作
各单位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结合近期安全生产形势,突出交通运输行业特点,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做好“三防”应急工作。汛期已至,各单位要把“三防”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根据行业特点开展“三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应急抢险救援(保障)人员、设备、车船、重要物资及资金落实到位,及时抢险抢通因灾受损、中断的交通基础设施,确保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工程建设安全优质。
2.深入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以加强驾驶人安全素质教育、推进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推进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继续推广使用安全带、强化包车客运管理和进一步规范客运站安全管理制度等工作为重点,进一步提升道路客运安全生产水平。
3.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按市局的统一部署,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
4.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继续组织好本辖区、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