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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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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消费者的食用安全,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农质发〔2014〕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建设加快打造绿色农业强省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12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现就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为目标,坚持 “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落实监管职责,强化全程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网络,巩固完善以县、镇(街道)两级检测为主、基地自主检测为基础的三级检验检测体系,加强产地安全管理,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规范生产行为,推行产地准出和追溯管理,强化专项整治和监测评估,使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制度基本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评估应急等支撑体系更加科学完善,标准化生产全面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全面提高,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基本遏制,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诚信意识明显增强,优质安全农产品比重大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可靠。

  三、工作重点

  (一)明确监管责任,完善监管网络。

  1.明确县级责任。县政府对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制订发展规划、目标和政策,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有关部门实行绩效考核。

  2.明确部门责任。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发改、财政、编制、人社、商务、科技、卫生、环保、公安等部门要各司其职,负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切实履行监督、指导、协调、督办职能,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中的重大问题,对责任不明确的要及时予以明确。

  3.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街道)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制,加大扶持力度,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确保配备1名以上专职的监管人员,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行政村(社区)绩效考核内容,明确考核评价指标,加强督查督办,巩固完善村级协管员队伍建设,通过科学配备、整合资源,建立健全一支集农产品监管、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推广为一体的协管员队伍,督促指导辖区内农业生产主体(生产基地、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下同)建立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和准出工作。

  (二)完善检测体系,强化检测监测。

  1.提升县级综合检测水平。县级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要完善仪器设备,扩大认证产品和项目,提升种植产品检测、畜禽产品检测、水产品检测、农业投入品检测、农业环境检测、渔业环境监测等项目的检测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成设备先进、功能齐全的农产品综合性检测机构,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提供技术支撑。

  2.加强镇(街道)检测室建设。各镇(街道)按要求单独设立农产品检测室,落实1名以上专职或兼职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人员,切实承担起辖区内日常农产品检验检测和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免费对公众开放等工作。

  3.加强基地检测室建设。鼓励和支持新建的家庭农场、农业园区等农业生产主体建立农产品检测室,加大对已建设完成检测室的监管力度,加强考核管理,确保各检测室有效运行,按要求开展上市前农产品自检工作。

  4.加强监测预警工作。加强对生产主体的抽检力度,提高监测范围和频率,每年开展县级定量检测220批次以上,定性检测15000批次以上,其中各镇(街道)不少于200批次/年。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机制,开展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及时发出生产预警,落实应急处置职责任务,主动做好各类农产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积极引导生产者安全生产。

  (三)加强环境治理,确保产前安全。

  1.做好产地环境监测和产区划分工作。加大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的监测力度,全面掌握水、土、气等产地环境因子变化情况,推进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分级和功能区划。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为抓手,扎实推进农产品产地安全生产区域划分,科学确定适宜生产的农产品品种,及时调整种植、养殖结构和区域布局,针对农产品产地安全水平,依法依规和有计划、分步骤地划定禁止生产区。

  2.加强产地环境治理。全面推广清洁生产等绿色技术,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推进废弃农药包装物、废弃农膜回收等工作,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加大对工业“三废”达标排放的监管和查处工作力度,严格控制工业“三废”排放,加强农村生活废弃物管理,改善农村环境,切断污染物进入农业生产环节的链条;建立农产品产地安全保护和污染修复制度,加强污染农田和渔业水域的修复和治理,净化产地环境。

  (四)严控生产环节,把好准出关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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