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海盐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对外百可路(实验幼儿园-盐平塘西路)工程项目建议书进行批复的报告》(盐城投〔2015〕7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领导小组2015年第二次会议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公司编制的海盐县外百可路(实验幼儿园-盐平塘西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盐县外百可路(实验幼儿园-盐平塘西路)工程。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外百可路(实验幼儿园-盐平塘西路)连接老城区与城东新区,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该区域的整体环境,增强通行能力,为城东新区经济发展、提升城市品位打下坚实的基础。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政策,符合县城总体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