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
为落实《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嘉劳监支[2015]5号)的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自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建筑、交通、水利等行业在建施工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主要检查施工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实施情况、工程款支付等情况。
二、专项整治措施
(一)自查自纠。各镇(街道)及行业主管部门应自2015年10月起对所属在建建筑、交通、水利等工程施工企业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查找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款支付不到位等问题,将检查内容填写至《工程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登记表》(附件1);并将附件1中内容梳理汇总,填写好《海盐县工程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汇总表》(附件2)、《海盐县工程施工企业欠薪隐患情况汇总表》(附件3),上述附件2、3汇总表由各镇(街道)及行业主管部门于11月10日前报送至海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人:徐天璐,电话:86035738,传真:86035733)。
(二)专项检查。县人社局与相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于2015年11月11日至11月28日对涉及的相关在建工程进行专项检查,采取走访职工、查阅工资支付台账、询问施工单位等方式,了解工程款支付情况以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反馈给相应机关部门(单位)。
三、检查要求:各镇(街道)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排查出的欠薪隐患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并督促落实工程承包方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对已经出现因工资拖欠而引发的劳资纠纷项目,要依法限期改正,确保不发生重大的欠薪群体性事件。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对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和反馈的问题,对相关隐患企业立查立改,巩固清理成果,防止发生新的拖欠现象。
附件1:海盐县工程施工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登记表
附件2:海盐县工程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汇总表
附件3:海盐县工程施工企业欠薪隐患情况汇总表
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