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所(分局)、局有关科(室):
现将《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行动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现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贯彻落实。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31日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红盾网剑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维护网络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构建社会共治的网络监管新格局,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开展2015红盾网剑专项行动的通知》、省局《2015年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浙江省工商局2015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关于印发2015年嘉兴市红盾网剑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提高网络交易监管效能,严厉打击通过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有效处理网络商品交易中群众关切,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监管,净化网络购物环境,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局、省市局的统一安排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本年度8月-11月开展2015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各所(分局)应该深刻认清网络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握当前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重点,依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广告法》以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网络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指引》等法律法规落实网络监管。
二、工作重点
坚持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的监管思路,通过大数据分析、社会征集、网上投诉举报、联合省内知名企业共同打假等多种方法,多渠道、多途径收集案源线索,以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和团购网站为重点整治目标,以电子产品、儿童用品、汽车配件、服装、化妆品和农资等为重点监管商品,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为重点保护对象,深入开展2015红盾网剑专项行动。主要针对以下违法行为:
1、利用网络交易合同协议中的不公平、不合理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2、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驰著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3、企业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工具发布虚假广告等信息的行为;
4、网络经营主体未公开营业执照信息或登记注册信息的电子标识的行为;
5、网络交易平台虚构交易记录提升商业信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通过此次行动进一步规范网络经营主体,惩治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现在开始-9月5日,调查摸底,制定本地方案。
对辖区内的网络经营主体建档及其“亮照亮标”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分析梳理存在问题,制定符合本地特点的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9月5日-10月31日,突出重点,开展监管执法。
(一)梳理源头,着力对网络交易主体的监管。1、依托网络交易监管平台,以辖区内经营电子产品、儿童用品、汽车配件、服装、化妆品和农资商品的网络商品交易经营者为重点,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其经营资格、经营商品、经营行为等开展全面检查。2、以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购物网站、团购网站为重点整治目标,加强网上和实地检查频次。3、加强对各种网络平台发布的广告、交易记录等信息的监督检查。
(二)严格执法,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各单位要以省工商局和杭州移交的案件或线索为重点,结合实际情况和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要案,维护网络市场秩序。1、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为重点,加强商标专用权的监管执法;加强对网络广告的监测工作,查处违法广告。2、发挥案件举报系统和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作用,畅通案件线索举报渠道,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要案(各所、(分局)需上报1件以上违法典型案件(附处罚决定书)),对涉嫌犯罪的案件或线索,及时通报,移送公安机关。3、遵循“网上发现、追上源头、落地查处”原则,对违法情节严重的网络经营主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可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关闭违法网站(网店)。在查办网络违法案件时,要善于利用网络取证固证等技术手段,研究分析网络新型违法形态,总结网络办案的规律和特点,查办不同类型的网络案件。
第三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行政指导,完善制度规范。
加强对网络团购平台的指导,督促网络团购平台落实相关责任,帮助网络团购平台完善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等管理制度,督促平台落实相关责任和义务(总结包含行政指导次数、形式、内容、责改书等)。
第四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分析梳理,及时汇总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网络交易监管是一项涉及市场监管各业务线的综合性工作。此次专项行动,由网监科牵头,稽查、消保、市场等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网监科根据辖区内的调查摸底情况,负责制定地方特色的具体方案、报送情况、汇总统计数据等综合协调工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网络商品质量抽检、处理消费者举报投诉,加强网络交易平台格式合同条款的审查,组织查处网络违法案件,做好网络商标专用权的指导协调、网络广告的监测巡查和监管执法工作。
(二)依托大数据、多方参与。开展线上线下联动打假。本次专项行动,省工商局将联合阿里巴巴,借助阿里大数据优势,搜索梳理一批网络违法案件线索,各所(分局)可依托数据优势、联合知名企业,开展上线下联动打假。同时向重点消费人群定向征集案件线索,调动消费者的主动参与积极性,集全社会之力共同打假。
(三)宣传教育,及时汇总。要加强对网络经营者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自觉守法意识,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网监办需安排专人负责专项行动的信息报送、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做好汇总工作。请各所(分局)在12月1日前上报以下材料至县局:专项行动总结报告、2015红盾网剑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1)、2015红盾网剑专项行动中关闭的网站(网店)名单(附件2)、1件以上违法典型案件(附处罚决定书)、其他相关资料。
附件1:2015红盾网剑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2:2015红盾网剑专项行动中关闭的网站(网店)名单
附件1:
2015红盾网剑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