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澉浦镇关于开展项目推进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属站办、各镇属企事业单位、各行政村:
为贯彻落实《2015年海盐县扩大有效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盐委发〔2015〕4号)精神,充分发挥投资先导性作用,根据省、市、县有关项目推进百日攻坚活动的要求,经镇(区)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项目推进专项行动,确保实现有效投资“全年红”,助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速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项目推进专项行动,攻坚克难,着力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工推进一批项目,竣工验收一批项目,签约落地一批项目,合力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力争全年完成县内固定资产投资18.81亿元,其中县内工业投资完成10.2亿元,服务业投资完成8.2亿元(民间投资4.91亿元,政府投资3.29亿元),农业投资完成0.41亿元,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行动时间
2015年10月至12月底。
三、主要内容
(一)确保开工一批项目。集中精力做好已供地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切实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助推恒瑞表面处理、欣兴工具三期项目早开工、快实施,积极营造项目推进氛围。(镇经建中心为牵头单位,镇村建中心、镇农水中心为责任单位)
(二)竣工投运一批项目。加快晟田工艺品、娜美服饰、高得乐新能源、北冶金属、安置小区二期等项目的建设进度和投资进度,确保12月底之前再竣工投运,总投资7.7亿元。(镇经建中心为牵头单位,县风管局、旅投集团、镇村建中心、镇农水中心为责任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