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创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县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盐县创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县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快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努力争创浙江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县,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区域知识产权创建与示范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海盐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知识产权研发、成果转化作为企业发展的加速器,以知识产权推广、创新集聚作为产业转型升级的催化剂,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增强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力推进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县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与海盐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工作体系,努力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文化氛围。
(一)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增强
紧紧抓住海盐县创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县的机遇,通过创建示范县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力争到2016年全县专利申请量达到250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350件;到2017年全县专利申请量达到3000件,增长20%以上,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420件,增长20% 以上;2016年、2017年注册商标分别达到1000件、1200件。
(二)知识产权运用成效明显提高
知识产权管理贯穿于企业管理全过程。自主知识产权在工业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培育一批以专利、商标、品牌、版权等为特色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创建期内要重点支持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5项以上;新增各级专利示范(试点)企业30家,其中省级专利示范企业2家以上;
(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明显加大
接受上级委托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完善执法协调机制,积极开展部门联动执法和专项维权行动;依法、公正、高效调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严肃查处冒充专利和假冒他人专利等行为;完善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保护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四)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认真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进一步制订和完善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措施,优化知识产权政策环境。将专利等知识产权指标作为重点内容,纳入本地区科技进步和人才考核体系。
(五)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明显加强
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实施知识产权年度培训计划,重点提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等业务知识的认知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管理体系
1.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协调机构。建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县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负责人组成的创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协调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2.健全完善行政管理机构。全面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工作机构建设,强化工作职能和人员配备。县配备2名以上,各镇(街道)配备1名以上熟悉专利业务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工作人员。培育管理人才,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人力社保局,各镇(街道)
3.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在各级专利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重点科技型企业内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其他企业应根据工作需要,明确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专兼职人员。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县农经局,各镇(街道)
(二)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
1.强化政策引导。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与创新,修订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措施,加大对知识产权重点发展领域和重点工作方向的鼓励和引导。积极探索建立政府重大经济活动和重大项目立项知识产权审议制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政策环境。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地税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局(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质监局
2.加大资金支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加大对发明专利和国外授权专利的资助力度。重点鼓励、扶持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市场前景广阔的优秀专利技术项目的开发和转化。对获得各类品牌建设和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订的企业给予奖励(补助)。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地税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质监局
3.完善激励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在经济、文化和社会政策中的导向作用,促进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科技政策、贸易政策与知识产权相衔接。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考核评价机制。引导企业做好对发明创新完成人的奖励工作,激发企业职工的技术创新活力。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地税局)、县农经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局(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质监局、各镇(街道)
(三)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1.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严厉查处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一步加大对专利、商标、版权等的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假冒和冒充专利行为,深入开展联动执法和专利委托执法,及时调处专利纠纷案件,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质监局、县文化局(体育局)
2.建立和完善执法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创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法院、检察、科技、公安、文化、市场监管等部门间的执法协作机制。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强各部门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局(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质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