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各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海盐县经济适用住房实物配售、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常态化选房办法》,请贯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