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所(分局)、局各科(室)、协会、中心:
现将《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换发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7日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换发
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换发工作,根据浙江省工商局等九个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浙工商企[2015]10号的文件精神,2017年12月31日前必须换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经研究决定,我局从2016年3月起开始集中换发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能顺利完成“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换发任务,县局成立换照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沈海良任组长,成员由行政许可科、各所(分局)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许可科,负责“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换发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二、换照范围
凡在本县辖区内登记的各类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上述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其他经营单位)均需换发“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本次换照工作由县局行政许可科(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和9个基层所(分局)共同承担。全县非公司法人企业、合伙企业、外资企业、武原街道辖区内所有公司以及母体在武原街道的所有公司和非公司法人的分支机构到县行政审批中心市场监管窗口换领。其他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到各镇(街道)辖区市场监管所(分局)换领。
三、换照时间
从2016年3月1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止。全县所有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要按规定时间及时到县行政审批中心市场监管窗口和各所(分局)换发“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从2018年1月1日起,未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不得继续使用。
四、办理地点和联系电话:
1、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枣园路100号)电话:86121969
2、武原分局(武原街道河滨路百尺南路交叉口);电话:86586628
3、开发区分局(海盐杭州湾大桥新区海港大道1816号);电话:868110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