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社区,各办公室、中心:
为进一步加大对外宣传报道力度,强化“武原好声音”对外传播与推广,充分调动各单位信息宣传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增强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及时、全面、准确反映我街道各项工作的动态和成绩,经街道党委、办事处研究同意,制定《武原街道信息宣传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武原街道委员会 武原街道办事处
2016年3月25日
武原街道信息宣传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党委、办事处的中心工作,按照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决策的要求,全面、准确、及时地提供有分析、有建议的高质量信息,为推动武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持。
二、考核办法
为鼓励各单位信息员积极撰写信息、广播稿和理论调研文章,对信息和广播稿录用和理论调研文章发表或获奖作如下考核奖励:
(一)计分办法
1.街道本级录用
(1)凡报送信息的,每条记1分。
(2)上报信息被《嘉兴日报海盐新闻——新武原》录用的,每条记8分(简讯记5分),其中,录用为头条的信息加记2分;图片新闻每张记5分。
(3)街道政务微博录用一条记2分(图片不计分)。
(4)“魅力武原”微信公众号录用一条记5分,图片每张记2分。
(5)《武原工作动态》手机短信录用一条记2分。
(6)广播通讯稿每录用一条记2分。
(7)凡理论学习调研文章,被《嘉兴日报海盐新闻——新武原》录用的,记25分。
2.上级党委、政府录用
(1)信息(含微博信息)经党政办转报县委办或县府办的,加记3分;被县两办再转报上一级单位的,再加记3分。被县委办或县府办刊物录用为简讯或动态信息的,加记10分;录用为情况反映信息的,加记20分。被市级以上两办刊物录用为动态信息的,加记25分,录用为情况反映信息的加记30分。重复录用累计计分。
(2)调研文章或工作经验交流大稿件被县委办或县府办录用的,计50分,被市级以上两办刊物录用的计100分。
(3)录用信息被县级领导批示的每篇加记50分;被市级领导批示的,每篇加记100分;被省级领导批示的,每篇加记200分。
(4)扣分情况:对迟报、漏报、瞒报、错报重要紧急信息的,酌情每条扣5-10分,未能按时完成约稿信息的,每次扣5分。紧急信息要求在发生后第一时间上报。
(二)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