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县住建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海盐县滨海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原检测用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予以批复的报告》(盐住建〔2016〕7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海盐县滨海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原检测用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盐县滨海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原检测用房改造工程。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位于海盐县武原街道城北西路232号区块内。项目占地面积为3031平方米,改建前建筑占地面积1136.19平方米,建筑面积1835.88平方米;改建后建筑占地面积899.92平方米,建筑面积2122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