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蒋海勤委员:
您在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禁止建筑工地现拌砂浆”的提案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根据推广使用散装水泥相关法规文件要求,积极推广预拌砂浆的应用和城区工地的“禁现”工作。一是加强日常监管,把施工现场“禁现”作为日常监管内容。二是会同散装办组织专项检查组对施工现场“禁现”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三是大力抓好验收环节,积极推广预拌砂浆的使用。四是在县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过程中,把施工现场“禁现”工作作为考核内容。但受国家经济下行、施工企业对新型材料认识不足、预拌砂浆与自拌砂浆价格差距及我县建筑业产值规模较小等因素的影响,我县建筑行业预拌砂浆使用量与周边县市差距较大。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县散装办积极贯彻执行《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在狠抓行业发展的同时,加大推广预拌砂浆的应用和城区工地的“禁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