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为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根据《关于调整海盐县新农村文化建设九项工程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的通知》(盐委办〔2009〕62号)和《海盐县加强村级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盐文(2012)6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星级文化礼堂、星级文艺团队评定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星级文化礼堂评定
(一)评定对象
全县各村(社区)农村文化礼堂
(二)评定周期
海盐县星级文化礼堂评定周期为1年
(三)标准分级
海盐县星级文化礼堂分为三个星级: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具体评定标准详见附件1)。
(四)定级程序
1.申报。采用申报制。行政村(社区)根据标准进行自评后提出申请。
2.初审。所在镇(街道)文化站对自评结果进行初审,于每年11月底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县文化局文化科。
3.定级。县文化局对申报星级的文化礼堂进行审核和实地抽查,对各镇(街道)报送的复审结果进行核查,确定、公布结果。按照有关文件标准给予补助,补助经费用于文化阵地设施设备维护、活动开展、队伍建设等。
二、星级文艺团队评定
(一)评定对象
全县各镇(街道)、村(社区)业余文艺团队
(二)评定周期
海盐县星级文艺团队评定周期为1年
(三)标准分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