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有关中心、站办:
为了进一步转变中心、站办的工作作风,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现就2016年度中心、站办考核办法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年度考核对象为:党政办、经济建设服务中心、财政所、农经站、农技水利服务中心、村建办、交管站(交通安全工作站)、文化站、计卫创建办、民政(残联)办、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等及其工作人员。
二、考核的内容
1.对站办整体的考核。
一是模范带头作用好。主要指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业务技能较强;严格遵守法纪和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不计较个人得失,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基础好。
二是队伍建设好。主要指发挥职能作用好;同志间团结互助,真诚待人,各司其职,战斗力和凝聚力强,无违法违纪、安全等责任事件发生。
三是围绕中心大局意识好。主要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街道党委、办事处提出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积极参与全街道的中心工作,服从大局,承上启下协调好。
四是全心全意为民办事好。主要指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工作作风扎实,群众观念强,下基层多,了解实情多,积极带领群众走致富之路。
五是完成工作实绩好。主要指各项工作有新的起色,真抓实干,与时俱进,当好示范,圆满完成工作任务,质量好、效率高、荣誉多,工作成效比较显著。
六是廉洁自律形象好。制度建设完善,严格遵守街道党委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勤俭节约、量入为出,廉洁自律形象好。
2.站办工作人员个体的考核。
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德:指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的表现;
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勤: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
绩: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廉:廉洁自律、勤政廉政、干净干事的表现。
三、考核的办法和程序
1.对站办整体的考核(总分为100分),按照考核内容分二项进行:
第一项为民主测评,分值为5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