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党组织、村民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按照《海盐县村干部年度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工作责任心,更好推进我街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研究决定,2016年对村干部继续实行岗位责任制考核,其报酬由基本工资、各类补贴、规模效益奖励和考核奖金四部分组成,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工资、各类补贴标准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按人口划分为大(5000人以上)、中(5000人以下3000人以上)、小(3000人以下)档按月计发(具体见附表1)。
另外,适当体现村干部的任职年限,任村干部30年以上的每月再增加50元,20年以上的每月30元,10年以上的每月20元,10年以下的每月10元。
2.各类补贴:由各村自行掌握,全年原则控制在5000元以内。
二、规模效益奖励
加大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考核力度,以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指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为依据计算规模效益奖励(以当年底村本级年度财务报表数为准)。(具体见附表2)
1.基础奖以当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为依据分档奖励,即50万元以下奖10000元,50-100万元奖12000元,101-150万元奖 14000元,151-200万元奖16000元,201万元以上奖18000元。
2.增收奖以当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加额为依据计算。增收奖按增加额每增加一百元计增加二元,最高封顶5000元。
三、岗位考核内容及计奖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