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盐县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针,以实现城乡、区域和群体间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创新新方法,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努力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促进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城镇住房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契合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海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结构、居住条件、资源禀赋等特点,创新思路和方法,坚持问题导向和群众需求相结合,不断提高住房保障公共服务水平。
(二)统筹城乡,应保尽保。合理确定保障对象,实施分类保障。保障群体扩大到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农村危房家庭及农村转移人口家庭等,逐步实现城乡统筹,应保尽保。
(三)鼓励探索,创新机制。在保障房建设、管理、运营等方面,鼓励探索多元化的投资管理运行模式;实行住房保障日常受理,推进部门联审工作机制,加快审核时效,提高保障成效。
(四)规范管理,加强监督。严格准入与退出管理,强化合同管理。努力构建公开透明、社会参与的住房保障监管机制,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开、公平、公正。
三、总体目标
根据走在前列的要求,到2017年底,全县城镇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25%以上,城镇住房保障发展总体上实现“三个基本”,即: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为主体,经济适用住房为补充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完成;上报的集中成片的棚户区改造基本完成;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需求得到基本满足,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不断改善和提高城乡居民居住水平。
四、主要任务
(一)编制住房保障相关规划。组织编制《海盐县城镇住房保障十三五规划(2016-2020)》(含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两个子规划)、《海盐县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2015-2017)》等专项规划,全面回顾总结“十二五”期间我县取得的住房保障成效、问题和不足,合理评估确定“十三五”规划目标。重点突出棚户区改造,加快成片棚户区(危旧房和城中村)及城镇危房改造步伐,明确改造范围和改造时序,大力推进棚户区货币化改造,助推“三优”海盐建设。
(二)不断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实行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两房并轨制度,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群体扩大到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等四类群体;逐步取消经济适用住房实物保障,改为购房补贴方式;加快农村危房改造步伐,提高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进一步建立以危房改造、宅基地流转、产权抵押为一体的困难家庭住房救助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