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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于城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实施昌平路、于中路绿化提升工程的请示》已收悉。经于城镇政府研究,同意实施于城镇昌平路、于中路绿化提升工程。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于城镇昌平路、于中路绿化提升工程。
二、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