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通元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批复石泉幼儿园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通政〔2016〕10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原则同意由你镇委托编制并修改完善的海盐县通元镇石泉幼儿园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盐县通元镇石泉幼儿园新建工程。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位于海盐县通元镇石泉集镇,西至规划村级道路,北至育才村村部,南至机耕路。总用地面积57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00平方米,设计规模为12班,建设教学用房,传达室等,同步建设绿化、道路、室外停车等相关配套设施。
三、总平面布置
本地块基本呈正方形,北侧布置教育用房及办公用房,西侧布置专用教室,南侧布置教学用房,中间布置集中活动场地。西侧设置主要出入口,东侧设置后勤入口及员工通道。园区内部设置景观步行环道,人车于幼儿园主入口处分流,消防车道环通整个建筑外围。基地入口设置对外停车位,机动车停车位8辆。园区内教师及工作人员停车场有独立出入口,机动车停车位17辆,与家长接送车辆互不干扰。
四、结构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