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农村环境卫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盐县农村环境卫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建设“三优海盐”发展战略,努力实现“清洁家园”、“美丽乡村”创建的目标要求,以全面推进农村环卫“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改革向纵深发展为着力点,强化政府的监督责任,建立健全持续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完善推进环卫服务市场化体制机制保障和配套措施,促进形成政府监管、覆盖城乡、社会化服务的农村环卫管理与服务体系,为城乡居民营造干净、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主体。明确政府环境卫生管理责任,推动政府向社会购买环境卫生公共服务,做到城乡环境卫生服务“管干分离”。
(二)属地管理、全民参与。按照“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镇(街道)环卫管理体系、市场化作业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城乡环境卫生全民参与机制。
(三)注重公平、城乡一体。坚持公平优先、统筹兼顾、标准引导、整体推进,集中解决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实现城乡集镇、道路、河道、村庄保洁的全覆盖,为城乡居民提供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三、总体目标
根据县委、县政府创建“清洁家园”、建设“美丽乡村”的总体要求,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协作,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集镇、村庄、河道、道路“四位一体”的长效管理模式,努力实现城乡环卫服务资源上的多元化、一体性和均衡性,推进环卫服务的市场化、标准化、机械化和信息化。到2017年底,基本实现城乡环卫服务一体化。
四、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环卫标准体系。在制定海盐县农村环卫服务与设施两个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平原地带农村环卫工作的特点与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卫保洁服务与管理规范》与《农村环卫基础设施设置要求》,争取申报为嘉兴市市级标准,建立具有广泛参考意义的农村环卫服务与设施标准体系。
(二)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卫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按照“改革纵深化、资源均衡化”的要求,不断加强农村保洁资源配置,推进农村环卫作业的标准化、精细化。根据相关标准,进一步缩小城乡环卫保洁投入差距,配足、配好农村保洁力量,逐步提高保洁人员的福利待遇,提高保洁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推进环卫作业的精细化,不断改革探索适合农村的环卫作业方式,完善农村环卫作业体系,推动农村环卫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纵深化,城乡环卫保洁覆盖率保持100%,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保持100%。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按照环卫设施“标准化、机械化”的要求,推动农村垃圾储存、临时堆放、中转、清运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家庭及企业密封式垃圾桶的更换工作,争取在2017年全部实现更新。推进垃圾房的升级换代工作,实现垃圾临时堆放设施密闭化。加快垃圾清运设施的更新,推动垃圾清运机械化、密闭化运行。探索农村垃圾收集、道路保洁等环节的机械化运行模式,全面推进环卫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和更新换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