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鼓励大众创新创业,重点推进电子商务创业,搭建人才、资本、项目的交流与对接的平台,吸引更多的优秀电商创业人才、团队与海盐本地企业合作,经研究,决定举办海盐县“互联网+”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海盐县“互联网+”创业创新大赛
二、大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
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海盐县委员会
海盐县商务局
(二)协办单位
海盐县电子商务协会
(三)承办单位
海盐电商园管理有限公司
嘉兴引领汇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三、时间
时间:2016年11月2日—12月14日
四、参赛对象
1.有志于在海盐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中小微企业、电商企业、软件技术设计等各类拥有创业激情和梦想的个人,创业团队以及早期创业企业。
2.参赛者以创业团队形式参加比赛的,原则上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参加赛事演讲答辩时最多不得超过2人(团队负责人和其他1名核心人员);
3.每名参赛个人只能加入一个团队,每人或每个团队只能申报一个电子商务创业计划,鼓励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参赛;
4.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违纪记录。
五、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符合我县“十三五”产业发展需求,主要内容需涉及或包含“互联网+”要素。
2.参赛项目中所提出的产品或服务,可以是参赛者参与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3.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若在参赛过程中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被投诉的,根据事实情况,由大赛组委会决定是否继续参赛。若在赛后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被投诉的,根据事实情况,由大赛组委会决定是否取消其获奖资格及收回奖金和证书。
4.参赛项目获奖后须在海盐县范围内实施。
六、参赛方式
1.每个参赛个人或团队只能申报一个参赛项目。
2.参赛者以团队形式参加的,参加赛事答辩人员必须为团队核心成员,且人数不超过2人。
3.参赛者应在广泛市场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制作将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项目计划书。
4.参赛者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创业项目申报表(附件1);
(2)创业项目计划书(附件2);
(3)团队核心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4)已成立公司企业的,还应提交相关证件、证明。
创业项目申报表、创业项目计划书,可通过海盐就业网(http://jy.hyshbx.gov.cn/)下载。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1.时间:2016年11月2日前。
2.内容:制定大赛工作方案,发布公告。通过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人力社保所等宣传发动。
(二)项目征集
1.时间:2016年11月2日—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