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澉浦镇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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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镇火灾防控工作,全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决定开展全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抓住影响本地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力争通过半年时间的集中攻坚,全镇消防安全环境得到进一步有效改善,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整治重点

  以居住出租房、“三合一”、老旧房屋集中区域、专业市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通过挂牌整治、层层包干、联合督办等方式,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居住出租房集中区域。主要指城郊结合部、城中村、流动人口聚集区域内用于出租的居住房屋,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明火、电瓶车违规充电、防火分隔不到位等隐患问题。

  (二)“三合一”集中区域。主要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等隐患问题。

  (三)老旧房屋集中区域。主要指老区、老街、老民宅等“三老”场所,重点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到位、电气线路老化、消防通道堆放杂物、防火间距不足等隐患问题。

  (四)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主要指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专用车站以及充装站、供应站等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重点整治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储罐装置防雷防静电措施不到位、灭火系统选型不匹配等隐患问题。

  (五)专业市场。主要指用于建材、汽车等集中交易的场所,重点整治可燃物品堆放杂乱、防火分隔设施随意拆除、安全出口违规封堵等隐患问题。

  (六)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指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服装、玩具、电子、纺织等生产加工的场所,重点整治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生产仓储功能混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等隐患问题。

  各行政村、有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消防标准组织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具体以上六类场所整治要求详见附件。

  三、工作步骤和主要任务

  此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时间为2016年926日起至2017331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926日至928日)。

  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层层签订责任书,部署落实各级责任。对排查过程中新发现的火灾隐患突出区域和单位由镇政府挂牌整治,并相应落实整治和督办责任。

  (二)排查摸底阶段(2016年929日至1010日)。

  各行政村、有关企事业单位作为此次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辖区内的排查整治工作。要以村为单位,细分排查网格,明确网格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逐一开展隐患排查,并填写排查记录表,做好签字背书和存档工作。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建立隐患清册,于201610月15日前报镇政府,并由各行政村、有关企事业单位汇总后报镇消安委办备案。

  (三)全面整治阶段(2016年1011日至2017320日)。

  1.重点整治期(2016年1011日至1110日)。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各行政村、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业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改;对火灾隐患突出,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逐个区域、逐个单位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倒排整改进度,抓紧开展整改,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落实。同时,要成立工作组蹲点督导,做到“六个确保”(即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确保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部位完全分隔,确保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装置等火灾防范设备按要求安装,确保电瓶车规范管理,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2.重点管控期(2016年1111日至1120日)。各行政村、有关企事业单位对火灾隐患突出的区域和单位,要建立消防巡查队伍开展24小时巡防驻守,确保第一时间扑灭初期火灾;未完成隐患整改的,要坚决采取停产、停业、停工等措施,确保绝对安全。镇政府将同步成立暗访督导组,不间断对火灾隐患突出区域和场所开展暗访督导,确保各项严管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3.深入整治期(2016年1121日至2017320日)。要重点检查梳理前期未能及时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火灾隐患,列出遗留隐患清单,查找整治工作薄弱环节。对于未能及时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组织开展集中攻坚整治,确保各类隐患按计划整改到位。

  (四)验收阶段(2017年111日至20日和321日至331日)。

  各镇(街道)要对市县两级政府挂牌整治的重点区域和单位开展自评验收,并于2017年110日前将自评验收报告及整治工作总结报县消安委办(联系人:叶涵云,联系电话:8611711013616521342)。2017年111日至20日,县消安委办组织相关县级联挂督办部门,对1个列入市政府挂牌整治的区域、2家养老院逐一开展考评验收,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阶段整治任务的,将视情予以约谈、通报批评;2017320日前,对县政府挂牌整治重点区域和单位进行验收。同时,县消安委办将对县级政府挂牌整治的重点区域和单位组织开展抽查。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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