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6年度海盐县旅游产业发展综合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6年度海盐县旅游产业发展综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我县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力度,深入实施“十三五”期间“文旅兴县”发展战略,明确2016年旅游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调动各镇(街道)、相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十三五”旅游产业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旅游产业发展镇(街道)工作考核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设置
重点考核健全镇(街道)旅游组织网络、提升旅游经济比重、加强旅游招商引资工作、推进旅游产业项目建设、强化旅游安全生产和市场监管工作、实施人才强旅和提升旅游品质、开展旅游宣传推广和推动旅游市场品牌建设、强化旅游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等八方面内容。考评分以100分制计。
1.健全镇(街道)旅游组织网络6分,其中:镇(街道)人员配备3分,镇(街道)党政领导重视2分,村(社区)人员配备1分。
2.提升旅游经济比重21分,其中:旅游产业六大关联产业营业收入9分,旅游市场主体新增数5分,六大关联产业规上(限上)企业数增量3分,六大关联产业规上(限上)企业数增幅4分。
3.加强旅游招商引资工作22分,其中:建立旅游项目储备库及外出招商次数4分,招商引资实效18分。
4.推进旅游产业项目建设18分,其中:编制区域旅游规划、专项旅游项目策划4分,旅游项目建设情况上报2分,旅游项目推进4分,当年度新增新开工建设旅游项目4分,当年度新增民宿、农家乐4分。
5.强化旅游安全生产和市场监管工作15分,其中:建立领导小组1分,旅游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6分,安全生产台账和突发事件处理机制2分、安全生产演练2分,旅游投诉处理2分,文明旅游2分。
6.实施人才强旅和提升旅游品质6分,其中:建立旅游人才库1分,人才招聘与引进2分,开展培训或行业活动2分,参与全县旅游行业活动1分。
7.开展旅游宣传推广和推动旅游市场品牌建设8分,其中:旅游节庆活动2分,旅游活动主题产品2分,旅游市场品牌2分,挖掘旅游特色商品或传统特色美食2分。
8.强化旅游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4分,其中:旅游统计2分,信息报送2分。
(三)加减分指标
1.招商选资加分:引进内资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或外资项目总投资500万美元以上,每个(项目)加3分。
2.创新工作加分:在旅游工作上,包括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宣传营销、安全生产、旅游统计、特色商品开发、特色民宿、农家乐经营运作模式等具有推广价值的创新性工作,经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认可的,每项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等级分别加1分、0.5分、0.3分。
3.获得国家、省、市级旅游相关荣誉的,每个分别加1分、0.5分、0.3分(以命名文件为准)。
4.成功引进或培育高品质酒店,五星级酒店、四星级酒店分别加1分、0.5分;绿色饭店金叶级、银叶级分别加1分、0.5分;文化主题酒店金鼎级、银鼎级分别加1分、0.5分。
5.考核期内发生重大以上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取消考核评优资格;发生重大旅游投诉并造成恶劣影响、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群体性事件、上访事件以及其它责任事件,情节严重的扣0.5分。
加分上限为5分。
(四)奖项设置
1.考核结果折入县委、县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相关指标。
2.根据各镇(街道)考核得分排序,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二、服务旅游产业发展优胜单位、先进个人奖
(一)考核对象
服务旅游产业发展工作的县级部门(单位)和个人。
服务旅游产业发展工作的县级部门(单位):县委办公室(督考办)、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地税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人防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农经局(农办)、县商务局(粮食局)、县文化局(体育局)、县统计局、县安监局、县核应急办、县旅委、县市场监管局、县质监局、县城投集团。
(二)考核内容和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方针政策,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工作成效显著。
2.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工作中服务基层态度积极,效率高,成效明显。
(三)奖项设置
服务旅游产业发展优胜部门(单位)5-8个。服务旅游产业发展先进个人20名,其中镇(街道)10名、县级部门(单位)10名。
三、考核程序
年底由县旅游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旅游产业发展工作进行考核,提出表彰建议名单,报经县旅游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并予以表彰,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安排。
四、其他
(一)当年获奖的镇(街道)、服务旅游产业发展优胜部门(单位)及先进个人,在次年召开全县性大会上予以表彰,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
(二)旅游产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相关数据由县旅委、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地税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农经局(农办)、县商务局(粮食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负责提供。
(三)比例折算法计算公式为:
某镇(街道)该指标实绩
某指标得分= ------------------------×该指标权重分
该指标最高实绩
(四)办法中的旅游产业六大关联产业是指:住宿业、餐饮业、交通运输业、旅行社及相关服务业、文化体育娱乐业、零售业。
(五)新增旅游市场主体是指旅游产业六大关联产业市场主体。
(六)县城投集团数据列入武原街道、县旅投集团数据列入澉浦镇进行考核计分。
(七)本办法由县旅游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16年度海盐县旅游产业发展镇(街道)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
2016年度海盐县旅游产业发展镇(街道)工作考核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