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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关于做好2016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盐人社﹝2016﹞233号)和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相关要求,现将2016年度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年度考核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局成立2016年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称局考核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郁惠祥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吴利平,副局长王少波、马建中、徐勋华任副组长;局组织人事科负责人、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员。
局考核小组主要负责考核工作的计划制订、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结果评定等工作。考核组联络员:苏佳欢。
二、考核范围及分组
全局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岗位合同工和国有企业职工均列入年度考核范围。具体分以下5个组别:
第一考核组:科局级领导干部(含退二线领导);
第二考核组:局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在编人员、局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第三考核组:局机关事业编制借用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县非遗中心在职在编人员;
第四考核组:局机关岗位合同工;
第五考核组:局属各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岗位合同工。
三、考核内容
围绕2016年度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四、考核程序
(一)总结述职。被考核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填写相应的考核登记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个人总结应在年度考核会议前三天,在各自单位内进行公示。
(二)召开年度考核工作会议。列入第一、二、三、四考核组的人员参加局统一组织的年度考核工作会议;列入第五考核组的人员参加由各单位组织的年度考核工作会议。会议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会上被考核人员进行口头总结交流(述职述廉),要求突出重点、简洁实在,主要内容可围绕最满意的若干工作、自身最需要改进提高的方面等内容展开。局考核小组要对局属单位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局分管领导、联系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参加局属单位的考核工作会议。
(三)民主测评。总结交流(述职述廉)后,与会人员对被考核人员进行民主测评与评议。会后统一时间,指定地点,由局考核小组成员或各单位指定人员收回考核表,并负责统计汇总工作。
(四)等次评定。公务员(参公人员)考核等次分别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四类,今年新录用人员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考核等次分别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四类。科局级领导干部的考核等次评定按县委组织部、县纪委有关规定执行;列入第二、三考核组人员的等次评定与评优工作由局考核小组统一评定;列入第五考核组人员的等次评定与评优工作由各单位自行评定,优秀、不合格(不称职)人员名单需报局考核小组审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