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科室:
根据《嘉兴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和《海盐县司法局2015-2016年度创建市级文明单位规划》,经研究决定,制订《海盐县司法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2016年度工作计划》,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海盐县司法局党组
2016年5月17日
海盐县司法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2016年度工作计划
2015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文明办的精心指导下,精神文明建设始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努力在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工作上完善机制、创新载体、提高层次上下功夫,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地保障和推动了全县各项中心任务的圆满完成。为切实加强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全县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根据《嘉兴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和局2015-2016年度创建市级文明单位规划和2016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班子建设好、工作业绩好、行业风气好、环境面貌好、综合秩序好、创建基础好为创建标准,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为创建目标,努力规范内部管理,提高队伍素质,推进效能建设,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活动,为全面推进平安海盐、法治海盐和三优海盐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 创建目标
通过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立足全局、服务中心的理念,使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价值理念、服务水平有明显的提高和改进,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服务社会、无私奉献的精神,形成“团结奋进、昂扬向上、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氛围和“以人为本、勤政为民、廉洁高效、文明执法”的部门形象,树立“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环境优美、言行文明”的机关新风貌,力争到2016年底通过市、县文明办的创建工作验收,建设成为市级文明单位。
三、创建内容
1、领导班子坚强,表率作用好。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坚持和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团结,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积极进取、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加强党组织建设,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提高政策理论水平。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