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级机关各部门,县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组织编报2017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需求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106号)、《关于组织编报2017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紧缺职位公务员需求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107号)精神,为做好2017年全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需求计划的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全县各级机关以及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
二、编报内容
包括招考单位的名称、代码、编制数、实有人数、空编数、招考职位和人数等(表式见附件1)。
三、编报方式和时间
请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填写相应表格(无附件2、3、4、5、6、7要求的,则只需填写附件1),按职责分工及规定程序,于2016年12月6日前同时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两者内容需一致)上报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其中县级党群机关各部门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同时抄送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岗位需求计划,由县人民武装部负责编制,商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
法院、检察院机关的需求计划,由法院、检察院编制后商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法官、检察官助理公开考录需求计划应单独汇总成表上报(表式见附件5)。
地税系统的需求计划,由地税部门编制后商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
机要密码部门面向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招录应届毕业生的需求计划,由部门编制后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
四、编报要求
编报需求计划是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各招考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努力扩大选人视野,适当放宽报考资格条件限制,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公务员队伍创造良好的氛围。
(一)严格按规定申报计划。各招录机关的需求计划,必须要有编制和职位空缺才能申报,申报前需向机构编制部门申请用编计划,同时要统筹考虑本单位的人员结构和工作需要,适当留有余地。组织人社部门将依据经审核同意的用编计划表,认真核实。
(二)合理确定各类人员的招考比例。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编报招考计划中合理确定面向各类人员的招考比例。
除专业性强的紧缺和特殊职位外,招考部门(单位)一次性推出三名及以上计划的,或在近五年招录计划已累计超过5名且未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的,或近五年已累计超过10名且2016年未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的,或推出职位为专业性不强且以内部管理为主的,原则上应拿出一定比例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学历要求。申报招考职位的学历要求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镇(街道)机关一般应面向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招考,个别专业性较强的如规划类、工程类、设计类职位学历要求可以为本科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