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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南北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批复海盐县澉浦镇纵四路(支路三-南浦路)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盐旅投〔2017〕2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原则同意由你公司委托编制并修改完善的海盐县纵四路(支路三-南浦路)工程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盐县纵四路(支路三~南浦路)工程。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南起规划支路三,北至现状南浦路,道路全长434.814米,道路红线宽12米。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及交通设施工程,并同步建设电力、通信、天然气、路灯等相关配套设施。
三、技术标准
本工程采用《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2)、《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等,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30km/h。
四、路线、路基、路面
1、道路平面线型根据规划进行设计,道路起点桩号0+240,终点桩号0+669.199。纵坡为0.3%~0.47%。
2、横断面布置
2.5米(人行道)+7米(车行道)+2.5米(人行道)=12米。
3、路面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