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有关单位:
天宁寺自产自销点的经营秩序和周边环境是反映县城城市形象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窗口,加强天宁寺自产自销点经营秩序及其周边环境整治,是强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味、改善消费环境、提高市民生活品质的重要途径,惠及千家万户。针对当前天宁寺自产自销点的现状和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的基本现状,为进一步规范自产自销点市场秩序,现结合城市管理的实际,按照“疏堵结合,方便市民,规范管理,合法经营”的原则,抓好疏导和整治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经研究决定对天宁寺早市进行停业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意义
天宁寺自产自销点建立初衷是为了清除随意乱占道、随意乱设摊的马路市场,是专为自产自销农户提供统一规范的经营场所,对于百姓而言是一项民生工程。但由于长期的不规范经营现已成了预包装、散装食品、初加工食品和批量购买的食用农产品(蔬菜、水产、水果、肉类、禽类、禽蛋等)的综合市场,背离了初衷。目前市场内有固定摊位经营户79户,临时经营户每日约150至200人,日最高峰客流量约2000人左右。微观而论现市场内电线私搭现象严重,触电、火灾等安全生产隐患严重存在,客流高峰期市场内外均车辆停放紊乱,人员混杂、环境卫生差,经常造成交通堵塞,交通安全隐患亦非常严重。市场内价格普遍低于周边正规农贸市场,货全价低吸引全县客源,但该经营模式严重打破了社会公平良序原则,存在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是破坏市场交易公平、公正的“毒瘤”。
为进一步整治天宁寺自产自销点及周边区域市场秩序,解决该片区影响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噪声扰民、交通安全、不公平竞争等市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广大市民购物安全和菜篮子工程健康发展,营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和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和合法合规的市场秩序,县文明办、县联创办、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决定对天宁寺自产自销点及周边区域的占道经营、随意摆摊设点和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进行综合整治。
二、工作目标
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通过清退贩销户、百货摊点等措施,使天宁寺自产自销点回归农户自产自销临时销售点的市场定位,维护市场公平。大力整肃市场内外市容秩序和卫生环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脏、乱、差”问题,有效改善该区域的市容环境面貌和交通状况,一是南大门不再开放,作消防通道用;二是东大门和北侧设置了防护栏。
三、工作内容
(一)清退贩销,严格准入。自4月19日13时起,天宁寺自产自销点实行全面停业整顿,重新对入市经营者进行资格核准,登记造册,所有经营则必须凭所在地村民委出具的自产自销证明方可入市经营。贩销户一律不得进场设摊,积极疏导至周边正规农贸市场。
(二)改造设施,合理布局。对市场内部设施进行改造,清理私搭乱拉行为,确保市场内部的整洁有序。对市场内部场地重新进行规划整理和场地平整,明确设摊区,在市场内部预留非机动车、摩托车停放区,以缓解市场外乱停放行为。
(三)清理占道,严格管控。加强对天宁寺自产自销点周边区域的管理,清理乱停放、乱设摊行为,彻底解决该区域脏乱差问题。
(四)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建立天宁寺自产自销点日常管理制度,巩固整治成果,确保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四、组织领导
成立天宁寺自产自销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分管领导
副组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组员:县委宣传部、县维稳办、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分管领导
办公室设在县综合执法局,县综合执法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下设信访维稳组、宣传引导组、整治工作组等三个工作组。
信访维稳组(5人)。组长由县维稳办主任担任,成员由维稳办、县信访局和县综合执法局信访工作人员组成。在县信访局负责整治工作过程中来访人员的解释和安抚工作。
宣传引导组(5人)。组长由县委宣传部的副部长担任,成员由县新闻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和县综合执法局人员组成。负责网络、电视、论坛、微信的宣传工作和网络舆情监测及处置工作,加强正面宣传,打击造谣生事。
整治工作组(116人)。组长由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等单位组成。负责摸底调查、引导和现场整治工作工作。整治工作组下设外围管控小组9个,中心管控小组3个,指挥部(备勤组)1个,后勤组1个(具体工作职责和分组见附件)。
五、工作措施
(一)宣传先行、营造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