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沈荡镇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批复海盐县沈荡镇殷家浜小区安置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沈政〔2017〕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原则同意由你镇委托编制并修改完善的海盐县沈荡镇殷家浜小区安置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盐县沈荡镇殷家浜小区安置房一期工程。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位于沈荡镇,宋坡东路北侧,镇中南路东侧,项目总用地面积948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930.3平方米其中:多层住宅11638平方米,自行车库2219.5平方米,物管用房72.8平方米,拟建7幢五层住宅,同步建设绿化、道路、室外停车等相关配套设施。
三、总平面布置
住宅区一期东侧地块以大于等于4米宽的单向车行环道为骨架,西区干道6米,划分居住不同的组团,小区不设围墙,所有支路直接与城市干道连接。
四、建筑单体设计
本工程由7幢多层住宅组成,单体的户型组合考虑1-3单元的为主。建筑色彩以灰白色为主基调,室外空调机位进行隐蔽处理。多层屋面为坡屋面,屋顶预留太阳能安装位置。
五、结构设计
本工程设计采用框架结构体系,楼屋面均采用现浇钢砖楼板。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结构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六、公用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