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海盐县交通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滨海大道(水桥至海港大道)工程初步设计的函》(盐交〔2017〕4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原则同意由你局委托编制并修改完善的海盐县滨海大道(水桥至海港大道)工程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盐县滨海大道(水桥至海港大道)工程。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起于海塘支线水桥引桥东北侧,经海塘村、八团村、新城村,止于已建成滨海大道北段海港大道处。道路全长3575米,路幅宽度50米,设计标准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60km/h。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景观工程,并同步建设道路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三、技术标准
本工程采用《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2)、《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2)、《给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等,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
四、路线、路基、路面
1、纵断面设计
(1)最低设计控制标高
本工程一般路段路面最低点设计控制标高为3.2m
(2)河道通航及防洪
桥梁梁底控制标高不小于3.8m
2、横断面布置
本工程道路断面根据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具体布置为:4.0m(人行道)+4.5m(非机动车道)+2.0m(机非分隔带)+12m(机动车道)+5.0m(中央分隔带)+12m(机动车道)+2.0m(机非分隔带)+4.5m(非机动车道)+4.0m(人行道)= 50m。
3、路面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