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海盐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下达海盐县旅游集散中心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报告》(盐城投〔2017〕6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公司委托编制的海盐县旅游集散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盐县旅游集散中心工程。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海盐县旅游集散中心为我县滨海新区及浙江山水六旗国际度假区重要的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可以完善滨海新区的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可以为浙江山水六旗国际度假区的旅游集散、交通转运提供了平台,同时也是海盐旅游产业发展及推进区块开发的需要。因此,该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