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海盐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提案交办会和2017年建议提案交办会精神,县民政局已领受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提案、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和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提案的办理任务,为进一步做好今年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提升服务水平,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县民政局共承办建议提案18件,其中: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提案3件,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3件,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提案12 件,内容涉及老龄事业、社会工作、救灾救济和社会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二、办理程序
(一)发动阶段(4月13日~4月28日)。建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工作方案,形成办理工作思路,制订工作计划,加强与县政府办公室的协调,沟通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调整问题。
(二)分解阶段(4月29日~5月8日)。对建议提案情况进行梳理、分类,按内容分解落实到相关业务科室,并确定重要建议和重要提案。召开2017年度民政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及时将工作计划加载到“海盐县建议提案在线信息系统”。
(三)办理阶段(5月9日~5月26日)。针对建议提案涉及的具体问题,由业务分管领导和科室成立办理工作小组,主动联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做好沟通联系工作,收集整理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设性意见,及时补齐工作短板,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的满意度,完成建议提案答复初稿。
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提案,如由我局作为主办单位的,要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沟通,及时将建议提案内容复转并告知具体协办要求,做好对接工作;如由我局作为协办单位的,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在交办会后一个半月内将书面协办意见提供给主办单位,做好协助工作。
(四)答复阶段(5月26日~6月30日)。根据法律法规、上级民政部门文件精神、县政府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县民政(社会)工作实际,按照办理答复要求和程序,做好及时反馈、答复件寄送给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县人大代表与选举任免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和镇人大主席团或街道人大工委,并及时将答复件加载到“海盐县建议提案在线信息系统”。党代表提案办理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五)总结阶段(7月1日~7月12日)。建议提案答复工作结束后,各承办科室要对办理工作中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落实情况,工作体会,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总结,书面材料报局办公室,办公室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全局办理工作总结,并及时加载到“海盐县建议提案在线信息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