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朱水忠代表:
您在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县政府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实现全县保留村庄的有机更新”的建议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村庄有机更新就是在尊重现存的传统文化与民俗风情、传承村庄已形成的空间肌理和发展格局、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等原则基础上,对村庄这一有机整体进行循序渐进式地更新、整治与改造。在农民搬迁需求强烈与搬迁资金紧缺的今天,村庄有机更新避免了大拆大建,又尊重自然,已经成为农房改造的“最优解”,有效缓解土地资源的稀缺,保护和延续生态环境和乡愁文化。
我县村庄有机更新试点位于于城江渭村,并取得了很大成效。江渭村通过充分利用村内的空闲地、零星地等存量建设用地,在村庄范围红线不变的情况下,将现有村庄根据百姓意愿,对有建房需求的农户按规划要求重新布局;对于近期没有建房需求的农户可针对院落、围墙进行适度改造,增加村落内部可建设部分面积;不愿意新建的做好整治提升,并利用地形地貌重新进行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