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陈余良代表:
您在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健全完善农村生活污水管网维护管理”的建议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4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五水共治”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至目前共完成81个行政村(社区)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受益农户3万多户,有效地改善、提升了农村河道水质和农村居住环境。为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的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做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制定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
2016年5月制定了《海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11月我局联合县农经、环保、财政等部门下发《海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二、建立工作机制。
成立了由分管县长担任组长,我局和县农经局(农办)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县财政、发改、环保、水务集团等相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同时各镇(街道)也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明确运维管理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