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王天宝、刘志海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建立农村生活污水运维体系,巩固五水共治成果”的提案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4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五水共治”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至目前共完成81个行政村(社区)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受益农户3万多户,有效地改善、提升了农村河道水质和农村居住环境。为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的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做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制定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制定了《海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5月已由政府发文施行。2016年11月联合县农经、县环保、县财政下发《海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二、建立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分管县长担任组长,我局和县农经局(农办)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县财政、发改、环保、水务集团等相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同时各镇(街道)也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