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本局职能并结合当前水利工作发展实际需要,经党组研究,对局属有关单位设置及职责作适当调整,下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科、水资源科(县节约用水办公室、行政许可科、法制科、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水政监察大队、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水文站、农村水利管理站、海塘管理所、城市防洪工程管理站、河道管理所(五水共治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扩大南排(域外引水)协调办公室、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各单位职能具体如下。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检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访、保密、安全保卫、爱国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新闻发布和系统信息网络管理;负责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及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组织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和职工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水利系统人才规划、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规划建设科
负责拟定水利发展规划、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协调流域建设开发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水利建设计划和年度重点建设方案,负责全县重大水利工程的前期工作。组织全县水利发展与改革的重大专题研究,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滩涂资源的调查评价,指导滩涂围垦的治理和开发;负责全县水利企业资质的审查(审批)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水利风景区的建设与管理。协助和负责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全县河道整治中长期年度计划编制工作,指导河道治理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并进行监督。组织开展水利建设政策性补助的争取、核实和统计工作,编报水利建设各类报表。
三、水资源科(县节约用水办公室、行政许可科、法制科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
统一管理和保护水资源;组织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论证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水功能区划分,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组织、指导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负责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负责审批权限内所有行政许可和下放审批事项的受理、勘查、审核、许可决定和权限外申报件的初审工作;负责组织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影响评价报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等业务性会议审查及报批工作;负责审批项目的行政事业性规费的征收;承担行政审批窗口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并接受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对窗口的考评考核;负责其它涉水项目管理服务事项;及时完成县审批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水政监察大队
负责全县水行政执法和水利法规宣传工作;起草有关水政监察的规范性文件,承办水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全县各类水事纠纷的协调与处理;受理相关审批业务和咨询,办理相关水行政许可手续;开展水土保持补偿费和占用水域补偿费等水利规费收取工作;承担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水政监察队伍建设。
五、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全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防汛防旱业务工作;负责各类防汛防旱工作制度、预案的编制、审核、审批和发布;负责防汛防旱物资的管理;负责全县防汛防旱工作措施的制定落实和督促检查;负责全县防汛防旱新闻信息的审核与发布;组织实施防汛防旱信息网络建设和维护;负责全县洪涝、干旱、风暴潮等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和监测预警;负责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
六、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