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以标准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以标准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施意见
标准化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标准的制定实施,可以有效实现服务要素的配置均等化、质量目标化、方法规范化。为高质量推动我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围绕建设“三优海盐”目标,加快标准化与基本公共服务各领域的深度融合,建立起结构合理、科学适用的标准体系,形成长效机制,实现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运行。
二、主要目标
以我县作为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试点为契机,以标准化为手段,总结经验,构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优化提升县级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建立健全。推动标准化全面融入基本公共服务各领域,把标准供给成为制度供给的重要支撑,“十三五”期间力争制修订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10项以上,其中主导和参与国家标准3项、省市级标准3项以上。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开展基本公共服务评估,发现并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重点解决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均衡问题,持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数,基本消除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别,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标体系
对照《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浙江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度评价指标》和《海盐县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在与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对接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度评价指标》(详见附件1)和《镇(街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度评价指标》(详见附件2)两个指标体系。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健康服务、生活服务、公共文化、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八大领域及公众评价。两个指标体系与《浙江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度评价指标》基本兼容,并根据省评价指标的最新成果不断改进和完善。
(二)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