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老龄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调整和充实海盐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同时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现将调整和充实后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胡燕子
副主任:吴学辉(县政府办)
朱琛瑶(县民政局)
夏利君(县委老干部局)
胡玉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员单位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委老干部局、县广播电视台、县直属机关工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旅委的主要领导和县委宣传部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海盐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海盐县老龄工作委员会
2017年9月30日
附件:
海盐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政府办公室
指导县政府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督促政府各部门加强对全县老龄工作的指导;协调老龄工作的重大事项,安排县政府研究解决老龄工作的会议和参与重大老年活动;指导全县“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督促各部门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落实老年人的各项政策待遇。了解掌握老龄工作情况,及时反馈全县老龄工作信息,组织协调并参与老龄事业调查研究,为县领导决策老龄工作提供依据;对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和老龄工作的开展进行督查。
二、县委老干部局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抓好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指导全县老干部工作,研究制定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老干部工作;做好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抓好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组织和指导老干部在两个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负责老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老干部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指导老干部活动室和老年大学的工作,组织老干部开展科学健康的专题活动。
三、县委宣传部
组织宣传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和协调各新闻单位准确全面地宣传老龄问题和老龄工作,努力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舆论氛围;不断加强和改进对老年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实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认真总结宣传老龄工作和老年人的先进典型,把老龄工作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四、县广播电视台
协调指导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宣传老龄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反映老年人的生活,特别是他们开展的各种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宣传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先进事迹,对各种侵犯老年人权益的现象进行舆论监督;创造条件,开设和办好适应老年人需要的老龄专题节目和栏目,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积极配合各部门、各单位做好有关老龄工作的宣传报道。
五、县直属机关工委
配合县委组织部加强对县机关老龄工作的领导,督促县级机关各单位贯彻落实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服务工作;通过县级机关各党组织,加强离退休党支部建设,发挥老党员作用。
六、县总工会
积极参与有关老龄工作政策的制定;关心退休职工的生活,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退休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切实维护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帮困助老志愿服务活动,努力促进退休职工实现“五个老有”目标;教育在职职工切实履行家庭赡养义务、照料好老年人生活,总结表彰在职职工敬老养老和离退休职工老有所为的先进典型;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推动退休职工的社区化管理工作。
七、团县委
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团组织在青少年中积极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思想道德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教育,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为老服务,组织和扩大青年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对孤寡老人、空巢老人的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开展“一助一”“多助一”长期结对服务,促进形成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
八、县妇联
依法维护老年妇女合法权益,参与和促进老年妇女权益的政策制定和落实,为老年妇女营造健康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老年妇女在社会中的作用;组织妇女开展敬老爱老教育和各种助老服务活动,教育妇女切实履行赡养老人义务,充分发挥妇女在敬老养老中的作用;加强老年妇女的思想政治工作,丰富老年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把开展创建“文明家庭”活动与弘扬敬老养老传统美德结合起来,关心高龄丧偶妇女的生活,创造文明、和睦、融洽的居家养老环境。
九、县残联
依法维护残联老年人合法权益,做好重度残疾老年人居家养老工作;组织协调并参与老龄事业调查研究,把关爱残疾老年人和弘扬孝亲敬老相结合,督促残疾人家庭切实发挥家庭赡养义务、照料好残疾老年人生活;协调处理各类残疾老年人家庭纠纷事件,配合做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落实。
十、县发改局
把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好老龄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并处理其中出现的问题;参与老龄工作宏观政策研究制定工作;做好养老服务项目及重大老年社会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安排;完善公共养老服务价费管理和监督检查,促进民办养老养老机构、老年产业市场化运行。
十一、县教育局
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让有学习需求的老年人获得相应的学习机会;开展老龄问题的学术研究,指导全县各类学校开展敬老爱老助老德育教育,并将敬老爱老助老教育列入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行为规范守则,鼓励广大学生参加为老年人服务的各项志愿活动;积极发挥教育社团,为教育、科研和经济建设提供咨询服务,组织老教师、老知识分子开展有益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活动;调查研究教育系统老教师和老职工的生活情况,对涉及教育系统的老龄工作提出建议,积极推动老教师,老职工开展文化艺术和健身娱乐活动;充分发挥教育部门人才和场地的优势,协助有关部门办好老年开放大学、老年大学、老年电视大学;争取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
十二、县公安局
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及时受理、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执行,对问题比较突出的涉老案件及时回访;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老年人口统计,为研究老龄相关政策提供依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工作,提高老年人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十三、县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