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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所(分局)、大队、局各科(室)、协会、中心:
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的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决定向社会公示23家企业为2017年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其中首次公示企业12家,继续公示企业11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网站:http://gsj.zj.gov.cn,公示期两年。
希望被公示的企业在当前经济发展形势下,进一步重视企业合同信用管理,提高合同信用管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企业合同信用的管理层次,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交易秩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我县经济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
附件:2017年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名单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5日
附件
2017年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名单
首次公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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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盐南原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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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浙江海盐县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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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浙江海安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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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浙江科路核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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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海盐东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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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海盐东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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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浙江秦核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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