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关于县政协民主监督员制度的实施方案》(盐委发〔2017〕8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好县政协派驻县交通运输局民主监督小组工作,结合交通工作实际,特制订本通知: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主动接受县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交通工作方针政策,切实解决全县交通运输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不断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水平、效能和依法行政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和谐的社会环境,树立交通系统良好形象。
二、监督内容
积极配合县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小组监督检查交通运输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情况;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包括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政协民主监督员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等。
三、监督方法
根据县政协有关工作要求,民主监督员主要通过参加我局有关会议和活动、开展专题调查研究、专项检查评议等形式,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我局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配合开展监督工作:
(一)开展调研活动。积极配合民主监督小组熟悉全县交通运输工作情况及我局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科室职能、日常业务等情况;协助配合民主监督小组深入局机关、交通系统各相关单位和服务对象中,开展调查研究、明察暗访、走访座谈等活动。积极主动地向民主监督员通报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职能职责、办事程序、工作措施、工作成效,反映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增进民主监督员对交通运输工作的了解和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