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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高效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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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高效审批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盐县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高效审批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74号)、《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办发〔2017〕21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运行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促使企业投资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增强企业改革获得感,促进我县经济发展,特制定海盐县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全流程、多层级、多部门“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推动投资项目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审批效率再优化,推行提前介入、联合踏勘、容缺受理、项目联审、模拟审批、并联审批、项目代办等审批服务模式实施高效审批,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备案类工业项目)全流程时间控制在50天以内的目标,力争45天以内。

  二、工作内容

  (一)严把项目赋码关。把项目代码作为项目整个建设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对企业申报项目实行统一登记,统一赋码,确保项目代码的正确性、唯一性。加快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项目审批、监管(处罚)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信息都通过项目代码归集,并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

  (二)落实“一窗”改革。一是完善集成化审批服务模式。根据“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要求,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集成化审批服务模式。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进驻,加大审批授权力度,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一审一核”比例达到90%以上,切实破解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来回跑、多头跑”难题,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二是规范办事指南。制定公布标准化规范化的办事指南,为企业办事提供明确清晰的指引,彻底取消不必要的申报材料和证明。建立健全行政服务中心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制度,提升服务效能,实现高效审批。三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以浙江政务服务网为平台,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做好准备、模拟、运行各阶段工作任务落实,力争今年10月实现上线运行。推动实体办事大厅与浙江政务服务网融合发展,建设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加快推进电子印章、电子文件归档、电子监察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优化。变“企业跑”、“部门跑”为“数据跑”。

  (三)优化审批流程。一是审批流程再造。全面整合和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努力实现企业投资审批“最多跑一次”。采用提前介入、联合踏勘、容缺受理、项目联审、模拟审批、并联审批、项目代办等方式,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类工业项目)审批按项目立项规划施工审批、土地取得、涉批中介机构服务三条线同步推进。二是审批时间再压缩。相关审批环节的审批时间进一步压缩,承诺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提速60%以上,提高即办件比例,原则上需要现场踏勘的事项审批时间为3个工作日内,其他审批时间为2个工作日内。三是申报资料再减少。各审批环节涉及重复提交的申报材料如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等,只需要向企业投资项目综合受理窗口提交一次。

  (四)力推模拟审批机制。项目属地镇(街道)与项目业主在签订投资协议,通过项目联审后,要积极引导项目业主申请进入模拟审批程序,促使企业投资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企业投资项目未取得土地的(因投资方原因除外),实施模拟审批所产生的中介服务费由所在镇(街道)按实际发生金额予以50%补助。

  (五)完善项目代办机制。按照《海盐县投资项目“一窗受理、全程代办”实施办法(试行)》(盐政办发〔2017〕25号), 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工业建设项目和县级以上的重点建设项目可由县代办中心实施“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投资项目由项目属地镇(街道)实施全程代办服务。

  (六)创新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多评合一”机制。企业投资项目前期推进阶段所涉及的节能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等评估实行统一受理、统一评估、统一评审、统一审批的服务新模式。二是建立施工图联合审查机制。全面落实施工图审查政府行政职能,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取消施工图审查收费,改进施工图审查供给方式,优化施工图审查服务,形成既保障审查质量又良性竞争的施工图审查格局。三是建立建筑工程“竣工测验合一”机制。按照“统一标准、联合测绘,以测带核、核审分离,多验整合、依法监管”的要求,提升建筑工程竣工核实验收监管效率和质量。四是建立能评环评新机制。推动“区域能评、环评+区域能耗、环境标准”逐步取代项目能评、环评的工作机制建立。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县发改局、县经信局要加强对投资项目的日常管理,把好项目的准入关并及时正确赋码;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人防办)、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安监局、县气象局、县消防大队等审批部门要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同级审批部门、项目属地镇(街道)联系,确保互相衔接、整体推进;项目属地镇(街道)要做好与项目审批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项目的全程跟踪、代办服务等工作;县纪委、县督考办要加强相关部门履职情况的督查,对执行不力的予以通报;县行政审批中心要做好项目审批服务工作;县各涉批中介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切实提高中介机构的服务效能。

  (二)加强项目监管。各相关部门既要简政放权,践行服务型政府理念,又要依法行政,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各相关部门要从“重审批”向“重监管”转变,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主要在抓好专项监管和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上下功夫。县水利局要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的监管;县经信局、县环保局要做好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前后节能、环保的事中事后监管;各镇(街道)和开发区要落实项目实施的属地责任,配合监管部门督促建设项目单位切实按照相关标准实施。建设项目开工后,县住建局(人防办)、县气象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建筑工程、防雷装置、消防设施配置等方面的质量监管,及时督促建设项目单位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投资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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