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基层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明确并落实我县2017年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与任务,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现将《2017年海盐县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3月13日
2017年海盐县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7年是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攻坚之年,做好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落实法治建设与依法行政工作任务意义重大。今年我县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构建服务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效能型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为目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行政规范力度,强化执法监督与约束,夯实交通运输法治基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全年无不当行政行为发生,无行政错案,树立文明、效能、规范的交通运输行政与执法形象,推动我县现代交通运输和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一、以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强化法治基础
围绕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目标,着力加强交通运输法治基础。
(一)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增强交通运输法治理念与责任。全面建设法治国家是党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基本要求,今年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局班子领导与交通运输系统干部学法制度,以中央与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法治建设部署文件精神、宪法、行政法、交通运输专业法以及有关廉政与效能建设的党内纪律与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每个季度组织一次交通运输系统中层以上干部与执法人员集中学法活动,深化学法层次,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部门也要进一步完善干部与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理论与法律知识学习,强化法治理念,牢固树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发展的思想理念,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二)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法制职能作用。健全法制机构是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依法行政的一个重要保障。各单位要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加强法制案审力量,充分发挥法制职能作用,强化对本单位执法案件、规范性文件、以及行业政策措施出台实施的法制审查工作,为交通运输规范行政、合法行政提供法制保障。
二、坚持法治、创新、发展理念,深入规范行政行为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意见》,严格行政发文管理,涉及行业管理的行政文件要经单位法制机构、分管领导审核,属于规范性文件的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由单位法制机构提出合法性初审意见,说明理由与依据,由县交通运输局向县政府法制办备案,经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后方可发文,严防出现超越权限、抵触上位法规定和变相设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内容。认真开展交通运输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落实行业执法与管理规范的源头管理措施。
(二)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经营许可先照后证审批方式改革措施,按照县人民政府《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双告知”制度加强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各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主体单位要按照管理权限,通过浙江企业信息交换平台定期做好先照后证“双告知”信息的认领与处理,做好事前事中监管服务;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深入抓好行政审批权力的承接、下放与延伸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推动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行政审批服务改革,梳理确定“最多跑一次”事项,简化办事流程,落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的办事模式与实现途径,方便群众办事,加强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分中心建设,严格行政审批操作程序与工作纪律,强化行政审批服务责任追究,提高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效能,确保全年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当天办结率(以办件数统计)达到96%以上,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深入规范执法行为。以创新发展思维推动交通执法改革,通过行业管理执法行为规范,实现行业监管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