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局属各基层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海盐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对2017年5月31日前县交通运输局及所属县公路管理段、县港航管理处(地方海事处)、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海盐县出租车汽车客运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有关实施机关应当予以执行。
二、《海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海盐县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需要依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程序重新修订。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应予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海盐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9月30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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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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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盐县出租车汽车客运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 |
县交通运输局 盐交〔2012〕1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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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海盐县出租车单车服务质量考核计分办法》的通知 |
县交通运输局 〔2012〕178号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yanxian/20210601/163757.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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