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沈荡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批复海盐县沈荡镇北港花苑安置小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沈政〔2017〕16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沈荡镇北港花苑安置小区工程已列入《海盐县2017年度各镇(街道)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第一批)》(盐发改投〔2017〕83号),经研究,原则同意由你镇委托编制并修改完善的沈荡镇北港花苑安置小区工程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沈荡镇北港花苑安置小区工程。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位于沈荡镇镇中路西侧、林家路南侧。项目总用地面积503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12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330平方米(其中:多层住宅约5100平方米,贮藏室约270平方米,自行车库约500平方米,配套附属用房约360平方米,物管用房约100平方米)。工程共建4幢五层住宅和1幢配套服务用房,在5#号楼底层设置物业用房,同步建设绿化、道路、室外停车等相关配套设施。
三、总平面布置及单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