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海盐县澉浦古镇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批复澉浦影视小镇安置小区五期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古镇公司〔2017〕9号 )收悉。该工程已列入《海盐县2017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盐发改投〔2017〕85号),根据县政府王碎社县长2017年第650号批示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澉浦影视小镇安置小区五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澉浦影视小镇安置小区五期工程。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的实施,主要为南北湖景区内农民房屋外迁提供安置房源,满足景区开发建设需要,顺应澉浦城镇新区发展的总规划,有利于澉浦镇(风景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可促进景区整治提升。因此,该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